入干股应该如何看待?“干股”是现实商业社会中公司的股东(老板)为了留住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或员工(管理人员或重要技术人员),确保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相一致而采取的激励措施,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入干股应该如何看待?“干股”是现实商业社会中公司的股东(老板)为了留住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或员工(管理人员或重要技术人员),确保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相一致而采取的激励措施,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
但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而言,可能会认为“干股”是因为其以劳务或其他资源(如客户资源)进行出资而获取的对价,这一认识是不准确的。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实际上,“干股”并不“干”,“干股”所对应的出资是已经缴足的,它只是从他人处获得的股权,或由他人代为缴付出资而取得的股权,而这两种情况,都属于民法上的赠与行为,应为有效行为。
实践中,很多公司配送的“干股”没有登记,但“干股”没登记并不影响公司内部股东之间所签订配送“干股”协议的效力,只是该“干股”不能产生对抗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