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是对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统称,分为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两类。由于我国税收体系中并不存在资本利得税项目,因此,机构投资者转让股权收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什么是大小非减持?“大小非”是对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统称,分为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两类。由于我国税收体系中并不存在资本利得税项目,因此,机构投资者转让股权收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投资者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在这一领域的所得税征管中,一向存在较为严重的税款流失现象。
小,即小部分。 非,即限售。 小非,即小部分禁止上市流通的股票。反之叫大非。 解禁,即解除禁止。 小非解禁,就是部分限售股票解除禁止,允许上市流通。 当初股权分置改革时,限制了一些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也就是说,有许多公司的部分股票暂时是不能上市流通的。这就是非流通股,也叫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其中的小部分就叫小非。
大非:即股改后,对股改前占比例较大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者在股改两年以上方可流通。
小非:即股改后,对股改前占比例较小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小于5%,在股改一年后方可流通。
关于占股比例多少和限售时间关没有明确的确定,只是业内一种通俗的说法。
限售股上市流通将意味着有大量持股的人可能要抛售股票,空方力量增加,原来持有的股票可能会贬值,此时要当心。
最大的“庄家”既不是公募基金,也不是私募基金,而是以低成本获得非流通股的大小股东,也就是所谓的“大非”“小非”。其中作为市场最有发言权的则是控股大股东——他们对自己企业的经营状况最为了解,但股改之前大股东及其他法人股东的股份不能流通,所以他们对公司股价既不关心,也无动力经营好上市公司。
不过,经历去年的股改洗礼,越来越多的“大非”“小非”已经或即将解禁流通,这些大股东们增持还是减持公司股票,能相当程度地反映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下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可以无需公告的限制而套现,广大投资者无从得知具体情况。所以,限售股持股比例偏低、股东分散、有较多无话语权“小非”的上市公司是值得重点警惕的对象。
制度溯源:
中国证监会2005年9月4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这意味着持股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改方案实施后12个月即可上市流通,因此,“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这就是“小非”的由来。与“小非”相对应,“大非”则是指持股量5%以上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
大小非减持避税
从遮遮掩掩到群起效仿,限售股减持税收优惠已成为资本圈内“公开的秘密”。如今,面对越来越细致严苛的税收征管政策,大小非涌向“避税天堂”的审查风险加大,不得不祭出新招应对。
2013年11月22日,海普瑞公布了两位股东“西迁”的消息:深圳市金田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水滴石穿科技有限公司近日迁移至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同时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这类迁址是大小非惯用的做法,利用的是地方个税优惠政策。”
深圳一位从事大宗交易的券商人士坦言,“由于税务总局严查,以前的操作模式已经很难复制。现在流行的做法是,机构改迁注册地同时变更为合伙制企业,个人股东则是入股当地已有的合伙制企业,并通过合伙制企业间接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