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房贷、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扣除全面实施,还有不到20天时间。记者获悉,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目前正加紧完善专项扣除的实施细则和相关
距离房贷、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扣除全面实施,还有不到20天时间。
记者获悉,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目前正加紧完善专项扣除的实施细则和相关征管配套准备,各地税务部门也正在探索个人所得税管理大数据平台,以确保个税改革红利全面及时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部分国有银行正在配合财政部和央行进行首套房利息的数据摸底统计。
“由于房贷抵扣是有限制的,仅抵扣首套房的利息,因此如何认证是否是首套房,需要银行方面的协助。”一位基层税务局的人士告诉记者。
不过,此前备受关注的“超过140平不能抵扣个税”的传言,上述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没有有关房产面积的通知,“按照新个税法,不管多大的房产,都是按照定额进行扣除,不会造成有钱人少缴税的纳税不公平现象。”
但他同时也表示,相关细则的正式文件尚未公布,具体情况还不好说。
据了解,在专项扣除中,除了首套房利率之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其他专项扣除相对较好认证。税务部门提醒,除了赡养老人,其他专项扣除应留好相应票据以方便申报。
房贷摸底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1月1日起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种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不过,一个难点在于,“首套房”的相关认定。比如,“首套房、首次贷款”的,基本符合减免政策,但如果房产面积过大,超过140平米,甚至200平米,是否能够扣除,尚没有明确规定。
按照此前传闻,房贷利息抵扣个税中,住房大于140平米可能被排除在外。不过,新的个税法中并没有相关内容。
按照新的个税法,有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相关细则都在完善中。”针对记者的疑问,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回应。
上述税务局人士表示,最终的扣除将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文件来执行,在大方向上会与个税法保持一致,但一些细则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情况不好说。
事实上,如果认定首套房,仅靠银行的协助并不足够,还需要房地产相关部门的配合。这也是不动产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后才能做得的事。据了解,不动产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后,全国不同种类的房源将统一汇总到国家级平台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将被彻底打破。
事实上,不仅是和银行之间,新个税的顺利落地离不开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比如,公安、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保、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建、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看来,新个税法涉及的纳税人多,影响面广,应该保证硬件的升级和相关信息处理系统的铺设,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的准备工作和宣传指导,确保首次的预扣预缴可以顺利完成。
简便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一般的工薪族,只需要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给公司财务人员,就可以享受每个月在税前扣除。
“中国设计的征收方式非常有实用性,它保持代扣代缴的优势,最大限度减少自行申报的数量,减轻了纳税人申报负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高级经济学家约翰·布朗德罗说。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个税较为复杂,为了简便易行,专项附加扣除基本采用了定额扣除办法,纳税人只需要申报相关信息就能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目前,各地已经召开多场新个税的相关培训。
据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戴宏辉介绍,截至11月30日,广东税务系统共组织内部培训1462场,培训干部职工84751人次;面向扣缴义务人培训3326场,参加培训59万人次。